湖北现代服务业发展研究院是湖北经济学院直属的跨学科、实体性、开放式的综合性高端研究平台。研究院坚持以现代服务业为重点,以推进理论研究和提高实际应用能力为目标,致力成为引领我省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战略高地、思想阵地、智力腹地和人才培养基地。按照开放式运作的要求,促进科学研究和学术交流,现公布我院2015年度课题指南,面向社会各界专家、学者进行公开招标,热忱欢迎社会各界专家、学者积极申报。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选题范围
湖北现代服务业发展研究院集中研究湖北服务业发展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和重点领域,申报人可结合服务经济理论与应用前沿问题展开研究。主要选题包括:
(一)“十三五”湖北服务业发展重点、发展路径及政策研究
(二)湖北省现代服务业重点行业发展问题研究
(三)湖北省服务业“五个一百工程”战略研究
(四)湖北省现代服务业经济发展水平问题研究
(五)其他服务业发展问题研究
二、申报资格及要求
(一)申报者必须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有比较充分的前期准备和一定数量的相关研究成果,并能担负实质性的研究工作。
(二)申请者必须是在职、在岗教师和科技人员,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
(三)项目组人员结构合理,其中申请人担任课题负责人,参与人员的学科、年龄结构合理。
(四)要求以实地调研和现实数据为基础,结合湖北省服务业发展的实际,研究解决湖北省服务经济中的重大现实问题,为政府部门决策提供咨询服务。
三、结题要求
(一)项目研究成果一律为“研究报告”;
(二)所有研究报告将与研究院其他研究成果一道集结为《湖北现代服务业发展报告(2015)》一书公开发表,各研究人员不得将全部或部分研究成果另行发表。
(三)所有研究报告必须在2015年9月10日前提交初稿,初稿要求有理有据、结构完整、逻辑清晰、数据详实、格式规范。研究院将于2015年9月中下旬组织专职研究人员和相关领域专家对初稿进行评审,并于2015年9月底反馈修改完善意见。
(四)所有研究报告必须在2015年10月15日前提交修改稿,如果仍有需要修改的部分,将由研究院工作人员单独通知各位课题负责人,再次修改稿的提效期限为2015年10月31日。
(五)课题负责人未能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提效应提交研究成果的,三年内不再受理其课题申请。
四、项目申报及经费
(一)项目申报:项目申请人应于2015年7月5日前将《湖北现代服务业发展研究院研究项目申请书》电子文本和3份纸质文本送达研究院(法商大楼426室)。
(二)项目立项:对符合投标要求的项目,由湖北现代服务业发展研究院专家组在2015年7月10日前进行评审,确定立项项目,下达立项通知书,签订项目协议书。
(三)项目经费:立项项目经费标准,重大项目:10000元;一般项目:5000元。
(四)项目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参照湖北经济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 琳 联系电话:15071240066
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开发区杨桥湖大道8号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大楼426湖北现代服务业发展研究院,邮编:430205